一枚符,一頂法冠,都作六寸。一輛車,六尺。一步,六尺。一乘車,六匹馬。《史記·秦始皇本紀》裡把「六」繫在東西上的就是這一句;本文所用兩頁材料裡也只有這一處。這句話沒說車上哪一處是六尺,沒說冠怎麼量,也沒說誰的車。往前幾行,同卷有「六王咸伏其辜」;往後幾行,又寫「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金人十二」。六和十二、三十六同在一頁,這一頁並不覺得它們之間有什麼關係。
這段話在敘述裡的位置值得一說。二十六年,秦取最後一國;秦王稱「皇帝」,廢諡法,理由是「子議父,臣議君」不可取。緊接著就轉到五德。所以「六」不是一道詔書,不是一塊刻石,也不是單獨一節;它夾在一段由後人回看的敘述中間,而這段話頭一個字是「推」——推演、推算的意思。
一、一句話,和「六」的位置
原文整段是:「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一段之內依次是:推五德——改年始、朝賀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上黑——數以六為紀,下帶四樣——更名河曰德水——末一句講刑法嚴苛。
四樣東西正夾在中間,位置很確切。它們前面是推演、年始、顏色,後面是河的新名和那句論嚴苛的話。「數以六為紀」五字,本卷沒有解釋;跟著它開列的,就是全部證據,一共四樣。想從這段裡知道冠的形制、符的長短、道路的軌距,都沒有。
二、四樣東西,一個數
- 「符、法冠皆六寸」——符與法冠都是六寸。原文只給名稱,不給形制:符是官符、兵符還是通行憑證,本頁無一字判斷;法冠也只餘一個名字。各有一個數,沒有一個樣子。
- 「輿六尺」——車六尺。是車寬、車長還是別的部位,原文不說;尋常車輿多長,也不說。
- 「六尺為步」——一步六尺。四樣裡只有這一條是在兩個單位之間定關係,其餘都是給一件東西配一個數。本篇寸、尺、步一律照錄,不折成今天的長度。
- 「乘六馬」——一乘六匹。誰乘、六匹是天子的駕數還是通制、別人駕幾匹,都不說。
四樣裡,一樣是隨身之物(符與法冠),一樣是人所乘的車,一樣是一個長度單位,一樣是一乘六馬。對一個號稱把天下度量統一起來的舉措來說,這份清單挑得奇怪:與其說是一套制度,不如說是四處在現成事物上掛一個數。同卷稍後還有一句短總結:「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那一句背後的進位表,歸寫秦量制的那篇;本篇只守著「六」。
三、水德,和那個沒寫出來的「故」
推演本身壓縮成幾句:「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終始五德之傳」是五德相承的一套說法;「以為」是「認定」;「從所不勝」四字,本卷沒有解釋,白文也沒有注。整段不說這套推演出自誰、出自哪本書——在這兩頁裡,五德相承沒有一個交代過的來歷。
這段文字始終沒寫「故」,也沒寫「水之數六」。先把水德放在前頭,然後是十月,然後是黑,然後是六——這是次序,不是因果。全段唯一一個因果性的詞在末尾,繫的還是另一件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掙到那個「然後」的,是刑法的嚴苛,不是這個數。要把這段讀成「秦因為自稱水德才用六」,中間那一環得讀者自己補。另一部書不讓這個補法省事,因為它把同一排德排得不一樣。《漢書·律曆志》的世經說周是木德——「武王……水生木,故為木德,天下號曰周室」;漢是火德,「木生火」;秦夾在兩者之間:「秦以水德,在周、漢木火之間」。《史記》卻說「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兩書對周德的排法不同,這條鏈子就不是兩書共有的現成事實。本篇並列,不裁斷哪一家對。
四、十月、黑,和一條改了名的河
這一段剩下的部分,都是人看得見的東西。「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一年從十月算起,朝賀也從十月初一那天起。「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衣服和幾種旌旗儀仗都以黑為上——原文列了四類,一類也不描形狀。「更名河曰德水」:把「河」改叫「德水」。原文寫的是「河」,不是「黃河」;改名也沒有配上任何詔令的場面。《漢書》講同一件事的那段可並排看。它有十月——「以十月為正」,有顏色——「色上黑」;它沒有「六」,沒有符、法冠、車、步、馬,也沒有河的新名。它比《史記》謹慎:「戰國擾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頗推五勝。」「未皇暇」是沒得空,「亦頗」是只稍稍,「五勝」與《史記》的「五德」用字不同。它另給了一句《史記》沒有的下文:「漢興……襲秦正朔。」改曆經過歸太初改曆那篇;這裡只留一句:十月這個歲首,比選它的朝代活得久。
五、這段話沒說的
- 單位不換算。寸、尺、步一律照錄,不給秦尺多長,也不列進位表——那張表在寫秦量制的那篇裡。
- 「符」不展開。官符、兵符、通行憑證,兩頁都不說,本篇也不猜。
- 推演的來歷不給。原文只說五德「之傳」,沒有人名,沒有書名,兩頁也補不出來。
- 同頁別的「六」不併進來。「六王」「六合」「六國」是詞,三十六郡、金人十二是別的數,都不屬於這一條。
- 《漢書》同卷另有「六寸」:算籌「長六寸」,林鐘「律長六寸」,還有「六者,所以含陽之施」一句。那是律曆之說,與秦的符、法冠不是一回事。
- 不給評價。原文的因果句是從嚴苛講到「合五德之數」,本篇不把它倒過來改成「水德所以暴政」。
這段話留下的是一份短清單:一頂冠、一枚符、一輛車、一步、一乘車。它不說六寸的冠是什麼樣子,也不說六匹馬拉的車裡坐著誰。它只說有人一次把「六」寫進一張尋常物件的單子,而那張單子短得一口氣就能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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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维基文库本,未与点校本复核) — The core passage: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A few lines later, the same chapter: 六王咸伏其辜 (in the emperor's own speech);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 收天下兵……金人十二,重各千石; 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 The word 六 occurs forty times on the page, mostly inside regnal years, and also in 六王, 六國, 六合 and 六親; twelve and thirty-six stand beside it in the same stretch of narrative. The chapter names no person and no book behind the succession of virtues, and it does not gloss 從所不勝.
- 班固《汉书》卷二十一〈律历志〉(维基文库本,未与点校本复核) — The treatise's account of the same reform: 戰國擾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頗推五勝,而自以為獲水德,乃以十月為正,色上黑。漢興,方綱紀大基,庶事草創,襲秦正朔。以北平侯張蒼言,用顓頊曆. No number six, no tally, cap, carriage, pace or horses, and no new name for the river. The 世經 section arranges the virtues differently from the Shiji: 武王書經牧誓武王伐商紂。水生木,故為木德。天下號曰周室 … 漢高祖皇帝,著紀,伐秦繼周。木生火,故為火德。天下號曰漢 … 秦以水德,在周、漢木火之間. The sixes in this volume belong to the pitch-and-calendar theory: the counting rods 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 林鐘……律長六寸, glossed 六者,所以含陽之施,楙之於六合之內,令剛柔有體也. Neither this page nor the Shiji chapter gives an earlier source for the succession of virtu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