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頂白帢:縑帛裁成,在天下凶荒、資財乏匱時頂替舊頭衣。同一部《晉書》把它寫了兩遍。輿服志寫作「㡊」,語氣是認可的:「合乎簡易隨時之義……本施軍飾,非為國容也」。五行志寫作「帢」,成了徵兆:干寶以為「縞素,凶喪之象也」;志接一句「蓋革代之後,劫殺之妖也」。同一個魏武帝、同一場凶荒、同一種縑帛,兩個字形,兩種判語。
兩處都從同一場危機出發:「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都不是時裝紀錄:一處登記什麼場合穿什麼,一處登記什麼穿戴預示什麼。並排不是判定這頂帽子好不好,而是看兩種文體怎樣拿同一件東西辦各自的事。連字都不同:輿服志作「㡊」,五行志作「帢」,《宋書》也作「帢」。兩個字是不是指一物,兩頁都不說;各自站在本該是一件東西的位置上,本篇就這麼處理。
一、登記簿裡的那頂冠
輿服志這一段原文是:「魏武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擬古皮弁,裁縑帛以為㡊,合乎簡易隨時之義,以色別其貴賤,本施軍飾,非為國容也。徐爰曰:『俗說㡊本未有岐……』今通以為慶弔服。」判語一句,兩面都說到:「合乎簡易隨時之義」是贊成,「本施軍飾,非為國容也」又把它推出國家典禮。連來歷也標了「俗說」——徐爰轉述的是流行說法,不是考定,本篇照此寫。
同一頁還給了它後來的去處:天子素服是「白㡊單衣」;成帝咸和九年,准許尚書八座丞郎、門下三省侍官乘車時「白㡊低幃,出入掖門」;二宮直官戴「烏紗㡊」;於是「往往士人宴居皆著㡊矣」,「今通以為慶弔服」。登記簿還交代旁邊的字:「巾,以葛為之,形如㡊而橫著之」;「帽名猶冠也,義取于蒙覆其首」。書裡用「巾」比「㡊」,繞著「㡊是冠還是巾」走,沒有回答;本篇也不替它回答。
二、徵兆冊裡的那頂冠
五行志把它放進現成框子。「服妖」是「貌之不恭」底下的一項:「《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恆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解釋跟著來:「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位置先排好,白帢後來被安進去。
那一條的句法值得拆開。「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縑帛為白帢,以易舊服。」——記事。「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干寶以為『縞素,凶喪之象也』。」——有作者的引語。「名之為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後,劫殺之妖也。」——志自己的斷語。三句三種性質,只有第一句在記誰穿了什麼。志沒寫「白帢是喪服」,只寫干寶把白看作凶喪之象,再加自己的妖斷。魏人當時是否以白為喪,兩頁都沒說。
三、繡帽與半袖
同條下還有兩個曹魏例子。「魏明帝著繡帽,披縹紈半袖,常以見直臣楊阜,諫曰:『此禮何法服邪!』帝默然。」志說「近服妖也」,再論顏色:「夫縹,非禮之色。褻服尚不以紅紫,況接臣下乎?」推到盡頭:「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後嗣不終,遂亡天下。」另一例:「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長論從「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內外也」講到「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兩個例子給讀者的實物只有三樣:繡帽、縹紈半袖、婦人之服。尺寸、剪裁、顏色深淺都沒有——「縹」只是色名,志沒說哪一種。
四、那道縫,和越來越鬆的頭髮
然後是那道縫。「初,魏造白帢,橫縫其前以別後,名之曰顏帢,傳行之。至永嘉之間,稍去其縫,名無顏帢。」志緊接著讀這個變化:「而婦人束髮,其緩彌甚,紒之堅不能自立,髮被於額,目出而已。無顏者,愧之言也。……其緩彌甚者,言天下亡禮與義,放縱情性,及其終極,至於大恥也。」最後掛上事:「永嘉之後,二帝不反,天下愧焉。」這是把縫、髮式、字形、國事串成一條讀法——讀法是志的,不是縫的:書給了縫和髮型,再告訴你什麼意思。縫可以取,意思帶著作者。
同節其餘幾條是同一格式在重複。永嘉年間「士大夫競服生箋單衣」,識者說這是古時「繐衰」,諸侯服天子之服,後面接「其後遂有胡賊之亂,帝遇害焉」。太興年間「兵士以絳囊縛紒」,讀法走《易》——「乾為首,坤為囊」,臣道之象,後面接王敦舉兵。更早還有破鞋:「敗屩聚於道者,象黔庶罷病,將相聚為亂」,太安年間果然兵起。每條都是同一骨架:一件穿戴、一句讀法、一件後來發生的事。這就是「服妖」該有的樣子。
五、兩頁給了什麼、沒給什麼
- 兩個主源不是兩份獨立文獻:輿服志與五行志同屬《晉書》,嚴格說是一本書寫了兩遍;《宋書》卷三十只作參考,不計獨立證據。
- 《宋書》只在一處有用:讓人看見文字在動。晉書作「劫殺之妖」,宋書作「攻殺之妖」;晉書「名之曰顏帢」,宋書作「名之曰『顏』」;宋書校記還記著「凶喪之象」的「象」原作「為」、據晉書改。照錄,不裁斷。
- 形制一律不補。白帢是冠還是巾、橫縫怎麼縫、繡帽與縹紈半袖什麼樣子,兩頁都沒有;算得上結構說明的只有「橫縫其前以別後」「形如㡊而橫著之」。
- 徵兆不等於事實。「縞素,凶喪之象」是干寶的讀法,「劫殺之妖」是志的斷語,只報不認;也不把「服妖」當成時人共識——志開頭引的是一套舊有《傳》,兩頁不說它的年代,本篇也不說。
- 傅玄、干寶,兩志只給名字,不給身分年月;本篇不排他們的年代,只把話標成有作者的引語。
- 分線:寫大儺、求雨的兩篇也出自五行志系統,但那是儀式,本篇是衣著紀錄;不寫「魏晉風度」「時尚史」這類通論。
留下的是一件有兩個字、兩條履歷的衣服:在登記簿裡,它是被准許的、便宜的、帶點軍氣的頭衣,最後成了慶弔之服;在徵兆冊裡,它是白的、名字帶辱的,後面跟著一次換代。那道縫實有其事,所以寫得出來;那份羞愧是寫的人加上去的。兩句話在同一部書的同一層架子上,本篇把它們放回原處。
延伸閱讀:冰:冬天鑿、夏天頒、死人洗浴也用 · 殷人的帽子:冔、章甫與三代冠名 · 數以六為紀:六寸的法冠、六尺的車、六匹馬
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 《晋书》卷二十五〈舆服志〉(维基文库本,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The register's account, in the section on headwear: 漢儀,立秋日獵,服緗幘。及江左,哀帝從博士曹弘之等議,立秋禦讀令,改用素白㡊。案漢末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為雅,是以袁紹、崔鈞之徒,雖為將帥,皆著縑巾。魏武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擬古皮弁,裁縑帛以為㡊,合乎簡易隨時之義,以色別其貴賤,本施軍飾,非為國容也。徐爰曰:「俗說㡊本未有岐,荀文若巾之行,觸樹枝成岐,謂之為善,因而弗改。」今通以為慶吊服。The character is 㡊 here, not the 帢 of the treatise on the five phases. Elsewhere on the page: 其素服,白㡊單衣; 成帝咸和九年,制聽尚書八座丞郎、門下三省侍官乘車,白㡊低幃,出入掖門。又,二宮直官著烏紗㡊。然則往往士人宴居皆著㡊矣; and the neighbouring entries 巾,以葛為之,形如㡊而橫著之; 帽名猶冠也,義取于蒙覆其首.
- 《晋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上〉(维基文库本,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The category first, under 貌之不恭: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恆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and the explanation 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The entries: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縑帛為白帢,以易舊服。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干寶以為「縞素,凶喪之象也」。名之為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後,劫殺之妖也。 / 魏明帝著繡帽,披縹紈半袖,常以見直臣楊阜,諫曰:「此禮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夫縹,非禮之色……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後嗣不終,遂亡天下。 / 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 初,魏造白帢,橫縫其前以別後,名之曰顏帢,傳行之。至永嘉之間,稍去其縫,名無顏帢,而婦人束發,其緩彌甚,紒之堅不能自立,發被於額,目出而已……永嘉之後,二帝不反,天下愧焉。 / 孝懷帝永嘉中,士大夫競服生箋單衣……其後遂有胡賊之亂,帝遇害焉。 / 元帝太興中,兵士以絳囊縛紒…… / 敗屩聚於道者,象黔庶罷病,將相聚為亂.
- 《宋书》卷三十〈五行一〉(维基文库本,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仅作参考,不计为独立证据) — Largely the same entries, useful only for showing the text moving: 干寶以為縞素,凶喪之象,〈校記:凶喪之象 「象」各本並作「為」,據晉書五行志改〉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後,攻殺之妖也 (攻殺 where the Jinshu has 劫殺); 初為白帢,橫縫其前以別後,名之曰「顏」,俗傳行之 (顏 alone, not 顏帢); 魏明帝著繡帽,被縹紈半袖……阜諫曰:「此於禮何法服邪?」 (於禮 where the Jinshu has 此禮). Also 晉孝懷永嘉以來,士大夫竟服生箋單衣; 晉元帝太興以來,兵士以絳囊縛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