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反抗的记录很短,处置的写法却有两套。周克殷之后,纣子武庚禄父留在殷遗民中间,周王派了两个兄弟在旁边:「於是封叔鮮于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武王死后,成王年少,周公旦专王室;两个叔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接下来不是战事,是处置。一套写在《史记·管蔡世家》,一套写在《尚书·蔡仲之命》开头几句;两套差得不多,差的地方都在数目与动词上。

一、留在殷的那一个

《史记》先交代家门:「管叔鮮、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同母十人,母曰太姒:伯邑考、武王發、管叔鮮、周公旦、蔡叔度、曹叔振鐸、成叔武、霍叔處、康叔封、冉季載。唯發、旦賢,所以文王舍伯邑考而立發。克殷之后「封功臣昆弟」:封叔鮮于管,封叔度於蔡,封叔旦於魯而相周,封叔振鐸於曹,封叔武於成,封叔處於霍;康叔封、冉季載皆少,未得封。要紧的是这一句:「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两个人,相一个商嗣,治殷遗民。

三监这个词,两页都没有;邶、鄘、衛三个字,两页也一个都没有——我逐字核过,都是零次。页面只给了「二人」和名字,没给分工:谁监哪一块,不说。霍叔只出现在兄弟名单和「封叔處於霍」一句里;他算不算「监」、监什么,页面不说。本文不替他补。

二、乃挾武庚以作亂

起事只用一句:「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專王室。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两个叔叔怀疑周公对新王不利,就挟着武庚起事。另一页把同一件事压成十二个字:「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群叔放话,管叔在商被「致辟」。一边是「疑」,一边是「流言」;一边是「殺」,一边是「致辟」。接着是结果:「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周公奉成王之命,诛武庚、杀管叔。

三、放蔡叔,还是囚蔡叔

分歧在蔡叔身上。《史记》说:「而放蔡叔,遷之,與車十乘,徒七十人從」——放了他,迁走,给车十乘、随从七十人。「蔡叔度既遷而死」——迁出去以后死的。有车、有人、有一个「迁」字,这是流放,还带着一份家当。

《蔡仲之命》说:「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囚在郭邻,车七乘。四处并列,不裁:放/囚;遷之/郭鄰;十乘/七乘;「徒七十人」只有《史记》有。郭邻在哪儿,页面不说;十乘与七乘照录,不折、不并。

四、霍叔:只有一页写他的下场

霍叔的下场只出现在后世那一页:「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降为庶人,三年不齿。「不齒」页面不解释,照录。《史记》这一页一句也没说他受罚:他只出现在兄弟名单与「封叔處於霍」里;篇末「餘五叔皆就國,無為天子吏者」把其余五叔一并带过,也没说谁被降。两页对霍叔的处理不一样,并列,不合并。

五、处置之后

人怎么分,《史记》接着写:「而分殷餘民為二:其一封微子啟於宋,以續殷祀;其一封康叔為衛君,是為衛康叔」。又「封季載於冉」。然后是两个能用的人:「周公舉康叔為周司寇,冉季為周司空」——一个管刑,一个管工。处置不只是罚,也是把人分两处、把官给两个人。

下一代也处理了。「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馴善」——儿子改了行;「周公聞之,而舉胡以為魯卿士,魯國治」;然后「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蔡仲之命》这一层对得上:「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為卿士。」两页在蔡仲这一处不冲突,冲突的只在蔡叔的处置。

两页不是同一种材料。《史记》这一页是世家(而且是节本):兄弟、作乱、处置,然后接蔡国一长串世系。《蔡仲之命》是命书,开头三句把处置一笔带过,后面都是王对胡的训辞。它的页头只署「梅賾」,没有「(僞)」标记,页面自标分类 50%;通行说法把它算作梅赜本古文《尚书》的一篇,是后世文本——这是学界判断,不是页面标注。本文只用它开头那几句。

两页都不给的:三监这个词、三块地的分工、郭邻的位置、三年不齿怎么执行。两页给的是一串动作:一场起事、一次处死、一次按车计算的流放、一次按年计算的贬黜、一批分成两处的人、一个被复封的儿子。站里写过康诰(269),也用过多士的材料(320、199 两篇里各有一部分);这一篇只写叛乱与处置。

延伸阅读:康诰:封一个刚打下来的地方,先问商朝的老人家 · 「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商代的字与册 · 九世之乱:《史记》里的一段商代继统

参考来源与延伸阅读

  1. 《史記》卷三十五·管蔡世家第五(西漢司馬遷撰;維基文庫本,繁體白文,本頁為節本,未與中華書局點校本複核) — The chapter on Guan and Cai, as this page gives it: the ten full brothers of King Wu (管叔鮮、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 the settlement after the conquest (於是封叔鮮于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 封叔處於霍); the rising (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 the disposal (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而放蔡叔,遷之,與車十乘,徒七十人從); the division of the remnant (而分殷餘民為二:其一封微子啟於宋…其一封康叔為衛君); the offices (周公舉康叔為周司寇,冉季為周司空); and Cai Shu's son (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 餘五叔皆就國,無為天子吏者). The page does not contain 三監, 邶, 鄘, 郭鄰, 不齒, 七乘 or 庶人.
  2. 《尚書·蔡仲之命》(頁頭署「梅賾」,頁面無「(僞)」標記;維基文庫本,白文,分類 50%,未與中華書局點校本複核) — A short chapter in the received Shangshu: it opens 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 then turns to Cai Zhong (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為卿士;叔卒,乃命諸王邦之蔡) and gives the king's charge to Hu. Its head carries 梅賾 and nothing else: no 偽 mark and no reference to the Old Text on this page, and the page's own classification is 50%. The usual account places it among the Old Text chapters of the Mei Ze recension, which makes it a later composition; that identification is a scholarly judgement, not a page label. This article uses only its first sent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