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 從商朝到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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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個生活問題,打開一段歷史。

一道判詞怎麼寫:唐代書判的結構、駢文與情法之間
張鷟《龍筋鳳髓判》是擬判範文:每條先擬一案,再寫一段四六判詞,按衙門分題。判詞用典、對偶,援引「法有常科」這類概稱,不點條號;敦煌《文明判集》裡郭泰李膺同船案,則把天災、意外與反坐一層層推清楚。這是「怎麼寫判詞」,不是「唐代怎麼斷案」。

從北京到南京:一本徽州商人的路程書
黃汴是徽州休寧人,跟父兄販貨走了二十七年,把路上的里數、險處與盜賊之有無寫進八卷《一統路程圖記》:北京會同館一路南下到南京龍江驛,連雲棧四千三百二十里到成都,山海關到順義十六驛每程六十里。沒有腳價,沒有店錢。

一個猛安謀克戶:編制、田稅與兵役
同一部《金史》裡,猛安謀克有三種大小:太祖二年「三百戶為謀克,十謀克為猛安」,大定十五年改成「七謀克至十謀克置一猛安」,末年只剩「二十五人為謀克」。三個時期不能混著用;材料給的是定額與總數,算不到一戶頭上。

十五把苕帚,七分五厘:萬曆宛平縣的一本賬
萬曆年間,宛平知縣沈榜把一縣對壇廟、陵園、宮府的供應逐項記成賬:苕帚十五把七分五厘、薺菜四斤一兩二錢、太廟正祭宛平該辦約三百九十七兩、鋪行九則徵銀、永樂初七十五里到萬曆只剩五十里。這是採辦價與差役折銀,不是市面零售價。

五斗租的田,打了十四年:一樁南宋田產官司
鄭應瑞與吳八各執一契,爭周村橋頭一塊年租五斗的田,官司拖了十四年;吳八把田賣給孔主簿,孔主簿又把它捨入縣學,代理縣令不問來由就收下了。判官翁浩堂把兩張干照擺開,判吳八勘杖一百、榜引毀抹、干照還鄭應瑞。

一枚錢、一匹布、一隻錢缿:秦律怎麼管一個市集
睡虎地秦簡《關市》只剩一條律文:收錢必須當場投進錢缿,讓付錢的人看著錢進去,違令罰一甲。同出的《金布律》再給出布的法定尺寸、十一錢折一布的公定換算、千錢一畚的封印,以及掛在貨上的價。

剖成三瓣的田租合同:三國吳簡裡的一縣賬本
1996年長沙走馬樓古井出土10萬餘枚孫吳簡牘;其中約2200枚「嘉禾吏民田家莂」是田租三聯合同:頂端大書「同」字,中剖為三,官府、監管機構、農戶各執一份,合起來驗字。

一塊磚,一口窖:隋唐國家糧倉怎麼記賬
一塊33厘米見方的刻銘磚,刻著蘇州糙米一萬三千石、武則天通天二年徵收、聖曆二年十一月八日入窖,以及倉史王亮、監事張威等八位職官的簽字——唐代國家糧倉的一紙入庫憑證。

六畝池,九洲:北魏人怎麼養魚
《齊民要術》引《陶朱公養魚經》:六畝為池、池中九洲,二月上庚日下二十頭懷卵鯉,投鱉守魚,號稱來年得錢一百二十五萬;同卷還教人池裡種藕、蓮子、芡與菱,荒年可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