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 從商朝到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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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個生活問題,打開一段歷史。

水是怎麼進長安的:唐長安的三條引水渠
大明宮含元殿前一條四米寬的渠,是唐長安渠系裡唯一被實測過的一段。把它與《雍錄》《長安志》《唐六典》對讀,看水怎樣從城外流進宮苑、皇城與坊里,又在哪裡斷了記載。

抄一遍,就記住了:唐代孩子的蒙書與敦煌學郎
敦煌一卷《秦婦吟》末尾寫著:「天復伍年乙丑歲十二月十五日敦煌郡金光明寺學仕張龜寫。」一個名字、一個日期、一個寺名。唐代孩子讀什麼?《千字文》認字、《蒙求》背典故、《太公家教》學做人。學費、書價、課程表,一樣也沒有。

一道判詞怎麼寫:唐代書判的結構、駢文與情法之間
張鷟《龍筋鳳髓判》是擬判範文:每條先擬一案,再寫一段四六判詞,按衙門分題。判詞用典、對偶,援引「法有常科」這類概稱,不點條號;敦煌《文明判集》裡郭泰李膺同船案,則把天災、意外與反坐一層層推清楚。這是「怎麼寫判詞」,不是「唐代怎麼斷案」。

一帖藥是怎麼配出來的:從診候到藥藏
《千金要方》卷一是一部方書的工序:先診候,再把藥炙、炮、洗過才上秤,二十兩藥一斗水煮取四升,分三服,忌口一長串。藥可以市上買、雇人擣合,孫思邈嫌那不守法,勸人家裡置一個藥藏。方書沒有留下價錢。

長安人怎麼住:一百八坊、僦屋與一間旅館
「長安居,大不易」被當成唐朝房租貴的證據,但《幽閒鼓吹》說的是「米價方貴」,《唐摭言》說的是「長安百物貴」;這個故事本身還可能是晚唐杜撰。長安的房租一條價目也沒留下,能寫的是坊、宅、僦屋、旅館,以及布政坊地下的十字街與院落。

一塊磚,一口窖:隋唐國家糧倉怎麼記賬
一塊33厘米見方的刻銘磚,刻著蘇州糙米一萬三千石、武則天通天二年徵收、聖曆二年十一月八日入窖,以及倉史王亮、監事張威等八位職官的簽字——唐代國家糧倉的一紙入庫憑證。

酪奴與投錢取飲:唐代城市裡的茶館
北魏洛陽的宴會上,茶被叫作「酪奴」;兩百多年後的唐代,封演記下城市裡多開店鋪、煎茶賣之、不問身分「投錢取飲」——茶從南方飲品變成了街邊生意。

從埋錢到燒紙:紙錢怎樣在唐宋之間變成「錢」
唐人封演記下送葬時「鑿紙錢,積錢為山」,又說「古埋帛,今紙錢則皆燒之」。從埋真錢到燒紙錢,中間隔著一整套關於鬼神的假設;《舊唐書》把在宮廷燒紙錢的王璵寫成靠祠禱上位的倖臣,北宋的中元節則把紙錢變成了按節令上架的貨。

戶籍先定身分:唐代人靠什麼吃飯
唐代的謀生,先從戶籍開始:士農工商四類,工商之家不得入仕;一個丁男一年要交粟二石、調絹二丈、服役二十日,不服役每日折絹三尺;腳夫一百斤走一百里,官價一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