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句話,一個句式。「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四代,每句四個動詞:禘、郊、祖、宗。動詞一個也不換,名字四個一組地變。

一、四件事,一個句式

頁面自己也把這四件事當一套:「七代之所更立者,禘、郊、宗、祖,其餘不變也」——七代改立的就是這四樣,其餘不變。不變的是什麼:「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其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變也」——萬物死叫「折」,人死叫「鬼」,這一條不變。所以這四句是一份動詞的名單,不是一段故事。

本篇只跟其中三件:禘、祖、宗,不展開郊祀。郊在這句裡只是四個並列的祭名之一,一般認為指在郊外舉行的祭;這篇不寫它在哪、幾年一次、誰主祭,緊接著講壇位與牲的那幾句一句不取。但「郊冥」兩個字保留:刪掉它,這四句的對仗就斷了,那是改字,不是謹慎。

二、不王不禘

《喪服小記》給了限制,也給了定義。限制是六個字:「禮不王不禘」——不是王就不能禘;頁面上這六個字是括注形式,不是正文行款,這裡照實說明。定義是:「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王禘的是「祖之所自出」,拿自己的祖來配祭,並立四廟;後面還有一句「庶子王亦如之」,庶子做了王,也一樣。

所以禘祭的不是祖本身,是祖所從出的那一位,祖在旁邊配享。那一位是誰,頁面不說,本篇不猜。四句名單裡能看見兩兩成對:有虞氏與夏后氏都「禘黃帝」,殷人與周人都「禘嚳」。這裡只把它當名單看,不替它排世系、不補年代。

三、祖與宗不是一回事

機制也在這篇裡,尺幅卻是家族的:「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離開正支的兒子是「祖」,接住他這一支的是「宗」,接自己父親的是「小宗」。別子一般認為即非嫡長子,禰一般認為即亡父。換成白話說:祖是開一支的人,宗是接這一支的人;四句名單裡的「祖契」「宗湯」,就是這一開一接,只是抬到了王朝那一級。

然後是這兩句:「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有五世而遷的宗,是繼高祖的那一支;「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祖往上遷,宗往下換。為什麼可以這樣說:「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尊祖,所以敬宗;敬宗,正是尊祖與禰。五世怎麼算,頁面不給,本篇不推。

後面幾句只換一個字:「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祭禰者,明其宗也」——庶子不祭祖、不祭禰,都是為了把「宗」表明。收在四項上:「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這是人道的四件大事。

四、勤其官而水死

《祭法》後面換了個問法:誰配得上祭祀?答話是五條:「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法施於民的、以死勤事的、以勞定國的、能禦大災的、能捍大患的。五句「則祀之」,一條一種資格。

冥就在這份名單裡:「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契做司徒而民成,冥勤於職守而死於水,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然後一句「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殷人那三位在這裡又出現一次,各配一句功烈。頁面給冥的就七個字:「冥勤其官而水死」——一個水官,死在職務上,正對上五條裡第二條「以死勤事」。在四句名單裡,冥是「郊」的對象,不是祖也不是宗;本篇寫他為什麼被記住,不寫那場祭怎麼辦。

五、名單之外

章末把門關上:「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日月星辰是民所瞻仰的,山林川谷丘陵是民所取財用的;「非此族也,不在祀典」,不在這類裡的,不進祀典。整篇寫的就是一份名單:誰進得去,什麼留在外面。

兩頁不給的:任何一場祭的儀節——沒有牲、沒有位、沒有次序;四代各自的世系;「祖之所自出」到底是誰。本篇不敘一場祭,不把四代排成一條世系,也不寫宗法制度這類通論。分線三句:277 寫的是帝的降福降禍,212 寫的是祭祖的樂舞,258 寫的是漢代在郊壇祭天;這裡只有四個動詞的框、禘的定義與資格、祖與宗的分界,以及七個字——一個淹死在職務上的人。

延伸閱讀:商人的上帝:誰在降福降禍 · 五王七名:周人記得的商代輔臣 · 七十五年、五十九年、三十三年:一篇訓話裡的商王在位年數

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1. 《礼记·祭法》(维基文库本,白文无注,页面标 textquality 75%,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Four sentences, one for each dynasty, in exactly the same shape: 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 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 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The page itself treats the four things as a set: 七代之所更立者,禘、郊、宗、祖,其餘不變也, while what does not change is that 人死曰鬼. Then come the sentences this article does not use — the altars and the victims — and after them the machinery of temples and the five clauses on who deserves sacrifice: 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Among the named worthies: 契爲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and 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 It ends 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Text obtained through the Wikisource export service (ws-export.wmcloud.org); the page header (textquality) could not be re-checked in that export and is reported as the pack records it. The sentences immediately following the four-dynasty list, on altars, victims and the places of sacrifice, are not quoted anywhere in this article.
  2. 《礼记·丧服小记》(维基文库本,白文无注,页面标 textquality 75%,页内有页面自带括注,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Three short passages out of a long chapter on mourning dress. The first is the limit and the definition: 禮不王不禘 — which the page carries as a parenthetical, not as running text — and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 with 庶子王亦如之. The second is the mechanism of ancestor and line: 别子爲祖,繼别爲宗,繼禰者爲小宗; 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 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 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and 庶子不祭禰者,明其宗也. The third is the closing frame: 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Everything else in the chapter is mourning-dress detail and is not used. Text obtained through ws-export.wmcloud.org; the page header could not be re-checked in that ex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