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一位公子到鲁国来,请求听周乐。乐工一段一段唱,他一段一句评语。两本书都记下这场演出:《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同一个场面,两种写法。这篇顺着节目单走,逐段标出两处哪里不一样。

一、同一场

《左传》用三句交代场面:「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史记》作:「四年,吴使季札聘于鲁,请观周乐。」同一个人,一处叫「公子札」,一处叫「季札」;同一个请求,一处「观于周乐」,一处「观周乐」;开场也不同——左传说有人「使工」唱,史记只说「为歌」。两书记的是同一场,不是两份独立证据;两页也没有一句提到对方。

节目单是一串名字。唱的有十四段: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然后一句「自郐以下无讥焉」;小雅;大雅;颂。唱罢看舞五段:象箾、南籥;大武;韶濩;大夏;韶箾。两页都不给谱、不给辞、不给乐器,只给顺序和每段之后那句话。本文也不补诗。

二、十四段歌

周南、召南之后:「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史记同句少一个「矣」:「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

邶、鄘、卫之后:「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王之后:「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史记两句几乎逐字相同,只把「衛」写作「衞」。

第一处真不同在郑。左传:「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史记删了「美哉」,并把「弗堪」写作「不堪」。齐:左传「其大公乎」,史记「其太公乎」。豳:左传「荡乎」,史记「荡荡乎」。

秦:左传「大之至乎其周之旧也」,史记「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同几个字换了次序。魏:左传「渢楓乎」「险而易」「此则明主也」,史记作「渢渢乎」「俭而易」「此则盟主也」;左传页「渢楓」当是「渢渢」之误,引文照录。唐:左传「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史记「遗风乎」。陈:两处都没有「美哉」,只有「国无主,其能久乎」。接着「自郐以下,无讥焉」——两页都写成叙述者的话,不是季札的话。

小雅:左传收「犹有先王之遗民焉」,史记作「也」。大雅两边同:「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颂最长,一串十四对:「直而不倨,曲而不屈……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两书在串里换字:屈/詘、迩/近、迁而不淫/而迁不淫、底/厎。

三、五段舞

歌止舞起。象箾、南籥:左传「美哉!犹有憾」,史记「犹有感」——「憾」换成了「感」。大武:两边同,「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韶濩(史记作韶護):左传「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史记省一个「而」。大夏:左传「非禹其谁能脩之」,史记「非禹其谁能及之」。末一段,左传作韶箾、史记作招箾:「德至矣哉……如天之无不帱也」(史记作「焘」)、「其蔑以加于此矣」(史记作「无以加矣」);收尾左传「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史记「吾不敢观」。

四、两书怎么不同

摊开看,差异又小又整齐。史记删感叹、删句末虚词(矣、焉、也),郑那一段少一个「美哉」;用字上偏爱太公、俭、盟主、遗风、詘、近、厎、感、及、焘、无以加,收尾作「不敢观」,开场也省掉「使工」。没有一处改动节目单,也没有一处改动评语的意思;这种差别只说明两本同源,而一本不是另一本的抄本。两页都没说谁先谁后,所以只能对读,不能叠加。

五、边界

本文不写先秦音乐与礼乐通论,也不拿今本《诗经》的国风去对节目单里的名字——页面只有评语,没有诗;不补曲谱、乐器与乐工人数。季札的让国与聘问别国是另一回事,这里只写他在鲁国听的这一场。商代祭祖乐舞、汉乐府编制、北魏洛阳乐伎,各是别的题目。用字照页面:左传页「渢楓乎」疑「渢渢乎」之误,引文照录不改。

延伸阅读:服妖:白帢、绣帽,与同一件事的两种写法 · 冰:冬天凿、夏天颁、死人洗浴也用 · 殷人的帽子:冔、章甫与三代冠名

参考来源与延伸阅读

  1. 《春秋左氏傳·襄公二十九年》(維基文庫本,頁面白文;全卷五萬餘字,此段在二十九年) — The concert: 吳公子札來聘…請觀於周樂。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 then fourteen sung sections with a verdict after each, the sentence 自鄶以下,無譏焉, then five dances, and the close 觀止矣。若有他樂,吾不敢請已. The page prints 渢楓乎 in the 魏 verdict, where 渢渢乎 is expected.
  2. 《史記》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西漢司馬遷撰;維基文庫本,頁面白文) — The same concert in the hereditary house of Wu: 四年,吳使季札聘於魯,請觀周樂。爲歌《周南》、《召南》…, with the same fourteen sections and five dances and mostly the same verdicts, but without 使工, without 美哉 at 鄭, and with a series of one-character differences (太公 for 大公, 儉 for 險, 盟主 for 明主, 遺風 for 遺民, 詘 for 屈, 感 for 憾, 及 for 脩, 燾 for 幬), ending 吾不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