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地理志》里有一张户口表:上卷逐郡列「户」「口」「县」三项,下卷末尾给一个全国合计。表的第一条明标年份——「京兆尹,元始二年」——后面的郡不再重标。本文只读这张表:数照录、名目照录,不做增长率,不算户均,不推实际人口,也不与今天比。这一志分上下两卷:户口表在上卷,合计在下卷末。

一、一本志里的两种数

上卷的体例是:郡名、户数、口数、县数,再列县名。第一条:「京兆尹,元始二年户十九万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万二千四百六十八。县十二」——后面跟着长安、新丰等十二个县名。以下每郡同式,只换数字与县名。

下卷末是另一种数:「讫於孝平,凡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地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提封田一万万四千五百一十三万六千四百五顷,其一万万二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八十九顷,邑居道路,山川林泽,群不可垦,其三千二百二十九万九百四十七顷,可垦不可垦,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六顷。民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汉极盛矣。」——郡国、县邑、道、侯国的个数,疆域里数,三类田数,最后是户与口的总计。

年份要分清:逐郡表里只有京兆尹一条写明「元始二年」,其余条目不再系年;下卷合计段只说「讫於孝平」,并评一句「汉极盛矣」,也没有重标年份。两页都没有说逐郡的数字各是哪一年的,本文不替它们补年份,也不把合计当成另一年的数;下卷那段还给了疆域里数与三类田数,本文只作背景。

二、表里数的是什么

表里只有三项:户、口、县。户与口各自怎么算,两页没有定义——没有说一口包括哪些人,没有说一户以什么为准,也没有说这些数字是怎么从县报上来的。本文不补定义,也不拿后世的户籍制度去套。

还要记住这是登记的数字:页上没有一句说它等于当时的实际人口,也没有讨论隐匿、脱籍、流亡。本文只把它当登记数读:不推实际人口,不算增长率,不拿户数去除口数。

三、举几个郡

三辅并列,数字照录:「左冯翊,户二十三万五千一百一,口九十一万七千八百二十二。县二十四」;「右扶风,户二十一万六千三百七十七,口八十三万六千七十。县二十一」;京兆尹见前。三个数放在一起,只说明三辅各自的登记规模,本文不替它们排序,也不算平均;若要核,只能回到各郡条目逐条看。

再看两个大郡:「河南郡,户二十七万六千四百四十四,口一百七十四万二百七十九。县二十二」;「东郡,户四十万一千二百九十七,口百六十五万九千二十八。县二十二」。户多的郡口不一定多,口多的郡户不一定多——这是表上的事实,本文只指出,不解释成结论。

四、读这张表的几条界限

第一,不加不减。上卷逐郡与下卷合计是两种数,本文不把逐郡相加去对合计,也不算差额、不算比例;表里没有给这些,我就不替它算。第二,不除。户均口数、每县平均户数、每顷平均口数,一概不算——算出来的是我加的,不是书里的。

第三,单位照录。田数用「顷」,疆域用「里」,户、口是计数;本文一律照录,不折公顷、不折公里,也不折今值。提封田、可垦不可垦、定垦田三个数并列,只说明书上分了这三类,不拿它们互推。

五、两页不给的

两页都不给:户与口的定义、统计的方法与流程、逐郡数字的年份、男女老少的分别、城邑与乡野的分计、隐匿与脱籍的情况、与前后代的比较。这些都没有,本文一项也不补。

别的篇目也不并进来:上计的流程、算赋口钱、三十税一,各是别的题目;长安城墙与陵邑那两篇已经把京兆尹的郡级户口当过边界(郡不等于县、不等于城内人口),本文只在举例时用到京兆尹,不再展开。也不写「古代人口史」一类的通论——本文读的是一张表,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口。

延伸阅读:和亲:一封国书、一位翁主与岁奉的絮缯酒米 · 和氏璧:一块玉的三次出场 · 乐府:八百二十九个人,四百四十一个被裁掉

参考来源与延伸阅读

  1. 《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上(东汉班固撰;维基文库本,页面白文无注,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The commandery-by-commandery table: each entry gives the name of the commandery or kingdom, households, persons, the number of counties and their names. The first entry, 京兆尹, is dated 元始二年 — 'in the second year of Yuanshi, 195,702 households, 682,468 persons, twelve counties'; 左馮翊 235,101 households, 917,822 persons, twenty-four counties; 右扶風 216,377 households, 836,070 persons, twenty-one counties; 河南郡 276,444 households, 1,740,279 persons, twenty-two counties; 東郡 401,297 households, 1,659,028 persons, twenty-two counties. The date is written only at the first entry; the rest of the table carries no year.
  2. 《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东汉班固撰;维基文库本,页面白文无注,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The closing survey: by the end of Emperor Ping's reign there were 103 commanderies and kingdoms, 1,314 counties and towns, 32 dao and 241 marquisates; the land measured 9,302 li east to west and 13,368 li north to south; the 提封田 (total enclosed land) 145,136,405 qing, of which 102,528,889 qing were occupied by settlements, roads, mountains, rivers and marshes and could not be farmed, and 32,290,947 qing were of mixed quality, with 定墾田 (registered cultivated land) 8,270,536 qing; 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漢極盛矣 — 12,233,062 households and 59,594,978 persons, 'the Han at its height'. No year is repeated in this closing pa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