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反抗的記錄很短,處置的寫法卻有兩套。周克殷之後,紂子武庚祿父留在殷遺民中間,周王派了兩個兄弟在旁邊:「於是封叔鮮于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武王死後,成王年少,周公旦專王室;兩個叔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接下來不是戰事,是處置。一套寫在《史記·管蔡世家》,一套寫在《尚書·蔡仲之命》開頭幾句;兩套差得不多,差的地方都在數目與動詞上。

一、留在殷的那一個

《史記》先交代家門:「管叔鮮、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同母十人,母曰太姒:伯邑考、武王發、管叔鮮、周公旦、蔡叔度、曹叔振鐸、成叔武、霍叔處、康叔封、冉季載。唯發、旦賢,所以文王舍伯邑考而立發。克殷之後「封功臣昆弟」:封叔鮮于管,封叔度於蔡,封叔旦於魯而相周,封叔振鐸於曹,封叔武於成,封叔處於霍;康叔封、冉季載皆少,未得封。要緊的是這一句:「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兩個人,相一個商嗣,治殷遺民。

三監這個詞,兩頁都沒有;邶、鄘、衛三個字,兩頁也一個都沒有——我逐字核過,都是零次。頁面只給了「二人」和名字,沒給分工:誰監哪一塊,不說。霍叔只出現在兄弟名單和「封叔處於霍」一句裡;他算不算「監」、監什麼,頁面不說。本文不替他補。

二、乃挾武庚以作亂

起事只用一句:「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專王室。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兩個叔叔懷疑周公對新王不利,就挾著武庚起事。另一頁把同一件事壓成十二個字:「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群叔放話,管叔在商被「致辟」。一邊是「疑」,一邊是「流言」;一邊是「殺」,一邊是「致辟」。接著是結果:「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周公奉成王之命,誅武庚、殺管叔。

三、放蔡叔,還是囚蔡叔

分歧在蔡叔身上。《史記》說:「而放蔡叔,遷之,與車十乘,徒七十人從」——放了他,遷走,給車十乘、隨從七十人。「蔡叔度既遷而死」——遷出去以後死的。有車、有人、有一個「遷」字,這是流放,還帶著一份家當。

《蔡仲之命》說:「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囚在郭鄰,車七乘。四處並列,不裁:放/囚;遷之/郭鄰;十乘/七乘;「徒七十人」只有《史記》有。郭鄰在哪兒,頁面不說;十乘與七乘照錄,不折、不併。

四、霍叔:只有一頁寫他的下場

霍叔的下場只出現在後世那一頁:「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降為庶人,三年不齒。「不齒」頁面不解釋,照錄。《史記》這一頁一句也沒說他受罰:他只出現在兄弟名單與「封叔處於霍」裡;篇末「餘五叔皆就國,無為天子吏者」把其餘五叔一併帶過,也沒說誰被降。兩頁對霍叔的處理不一樣,並列,不合併。

五、處置之後

人怎麼分,《史記》接著寫:「而分殷餘民為二:其一封微子啟於宋,以續殷祀;其一封康叔為衛君,是為衛康叔」。又「封季載於冉」。然後是兩個能用的人:「周公舉康叔為周司寇,冉季為周司空」——一個管刑,一個管工。處置不只是罰,也是把人分兩處、把官給兩個人。

下一代也處理了。「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馴善」——兒子改了行;「周公聞之,而舉胡以為魯卿士,魯國治」;然後「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蔡仲之命》這一層對得上:「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為卿士。」兩頁在蔡仲這一處不衝突,衝突的只在蔡叔的處置。

兩頁不是同一種材料。《史記》這一頁是世家(而且是節本):兄弟、作亂、處置,然後接蔡國一長串世系。《蔡仲之命》是命書,開頭三句把處置一筆帶過,後面都是王對胡的訓辭。它的頁頭只署「梅賾」,沒有「(僞)」標記,頁面自標分類 50%;通行說法把它算作梅賾本古文《尚書》的一篇,是後世文本——這是學界判斷,不是頁面標註。本文只用它開頭那幾句。

兩頁都不給的:三監這個詞、三塊地的分工、郭鄰的位置、三年不齒怎麼執行。兩頁給的是一串動作:一場起事、一次處死、一次按車計算的流放、一次按年計算的貶黜、一批分成兩處的人、一個被復封的兒子。站裡寫過康誥(269),也用過多士的材料(320、199 兩篇裡各有一部分);這一篇只寫叛亂與處置。

延伸閱讀:康誥:封一個剛打下來的地方,先問商朝的老人家 · 「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商代的字與冊 · 九世之亂:《史記》裡的一段商代繼統

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1. 《史記》卷三十五·管蔡世家第五(西漢司馬遷撰;維基文庫本,繁體白文,本頁為節本,未與中華書局點校本複核) — The chapter on Guan and Cai, as this page gives it: the ten full brothers of King Wu (管叔鮮、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 the settlement after the conquest (於是封叔鮮于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 封叔處於霍); the rising (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 the disposal (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而放蔡叔,遷之,與車十乘,徒七十人從); the division of the remnant (而分殷餘民為二:其一封微子啟於宋…其一封康叔為衛君); the offices (周公舉康叔為周司寇,冉季為周司空); and Cai Shu's son (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 餘五叔皆就國,無為天子吏者). The page does not contain 三監, 邶, 鄘, 郭鄰, 不齒, 七乘 or 庶人.
  2. 《尚書·蔡仲之命》(頁頭署「梅賾」,頁面無「(僞)」標記;維基文庫本,白文,分類 50%,未與中華書局點校本複核) — A short chapter in the received Shangshu: it opens 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 then turns to Cai Zhong (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為卿士;叔卒,乃命諸王邦之蔡) and gives the king's charge to Hu. Its head carries 梅賾 and nothing else: no 偽 mark and no reference to the Old Text on this page, and the page's own classification is 50%. The usual account places it among the Old Text chapters of the Mei Ze recension, which makes it a later composition; that identification is a scholarly judgement, not a page label. This article uses only its first sent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