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开封的消防是按「步」量出来的。每条坊巷三百步许,设一所军巡铺屋,铺兵五人,夜里巡警;三百步按宋尺折算约四百七十米,这是推算值。再往高处看,是砖砌的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楼下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救火的家什就放在这里。这不是一次临时的应急,而是一套常设的编制;孟元老在开封陷落之后追忆旧京,把它原样记了下来。

一、五个人管三百步

军巡铺是军队的编制,不是街坊自救。一铺五人,职责写着「夜间巡警及领公事」——夜里有警就报,官面上的事也归他们受理。三百步是相邻两铺的间距,不是某段城墙的长度;宋一尺约三十一厘米,一步五尺,换算下来约四百七十米一铺。

望火楼在「高处」。「高处」具体多高、一共几座、分布在哪,书里都没有说。楼下官屋数间,屯兵百余人;这百余人是在每座楼下还是总数,原文句式看不出来,不能替它加「每座」二字。

二、报警是一套旗语

南宋的临安把这事做得更细。军巡铺近二百余步置一铺,兵卒三五人。铺子里不只管火,还管盗贼和街面纠纷:有人吵闹不法,投铺投诉,铺里经厢官发觉,解送州衙陈讼。

临安的办法是按「隅」划区:诸坊界置防隅官屋,屯驻军兵,另立望楼,朝夕轮差兵卒卓望。记下的隅有二十多处:东隅的望楼在柴垜桥都税務南,西隅在白龟池,府隅在府治侧左院牆边,城西隅在錢湖门外清化桥。

报警不是喊。有烟烻处,白天用旗子指方向,夜里换成灯:朝天门内三面,朝天门外两面,城外一面;夜里灯数如旗数分三等。一套信号,三个方位,全城望楼都读得懂。这不是嗓门,是编码。

临安铺距比开封短,不是记错了。两座城、两朝制度:开封三百步,临安二百余步。《梦粱录》同一条开头说临安「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巷陌壅塞」,房屋更密、巷子更窄,火险更高——铺距更短可能与这个有关。书里没有直接解释,属推测。两个数字不能合成一个「宋代标准」。

三、铺子里放什么

救火器具只有一份名目: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杈、大索、铁猫儿。原文不解释用法,后世通说和按形制的推测是:大桶小桶提水;麻搭是长杆上系散麻,蘸水扑打;火杈用来叉开燃烧的梁木;大索和铁猫儿(铁钩)用于拉倒房屋、拖开梁柱,断出防火带。这些属一般认为,不是宋代人的说明。

连用字都传得不稳:识典 SK1074 本作「洒子」「火杈」,维基文库本作「酒子」「火叉」。名字比器物更容易走样。

四、火起之后谁出动

开封的链条写在同一条里:每遇有遗火去处,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水扑灭。四路同时出动,等于把都城驻军直接编进了救火序列。原文接着说「不劳百姓」——这是孟元老的说法,说明制度设计不靠民力;但它不等于百姓从不参与救火,不同时期规定并不一致,不能读成「宋代禁止百姓救火」。

临安再加一层指挥:遇烟烻救扑,帅臣亲到地分,带府治内六队,将佐军兵及帐前四队亲兵队、搭材队(拆屋队)听号令合力扑灭;救完支给犒赏,不尽力者依军法治罪。火场边上同时站着军队、官府和问责。

五、代价,和账上没有的

为什么要养这支常备队,数字在《宋史·五行志》里。熙宁七年(1074)三司火,自巳时烧到戌时,焚屋千八百楹,案牍殆尽;元丰八年(1085)开宝寺火,当时礼部贡院借寺办公,点校试卷官翟曼、陈之方、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嘉定元年(1208)行都大火,延烧五万八千零九十七家,城内外绵延十餘里,死者五十九人,城中庐舍九毁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

但制度说明书到此为止。铺兵薪俸、口粮,两书都没有;编制总数、驻地清单,没有;训练、演习记录,没有;器材怎么维护更换,没有;火灾次数统计,宋代没有现代意义的统计,只能从《五行志》逐条数,而记载本身有选择性。

留下来的是一套几何:五个人,三百步,几面旗,几盏灯。这套几何怎么运转、花多少钱、那些夜里上塔的人后来怎样,账上没有。史书保住了机器,丢掉了人。

参考来源与延伸阅读

  1.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Fire Prevention") — Patrol posts, brick watchtowers, the firefighting equipment, the cavalry report and the four columns that turned out.
  2. 吴自牧《梦粱录》卷十「防虞巡警」(Wu Zimu, Meng Liang Lu, juan 10, "Fire Watch and Patrols") — Lin'an patrol posts, fire stations, the flag-and-lamp signal code, the list of fire districts and the chain of command.
  3. 脱脱等《宋史》卷六十三《五行二上·火》(Tuotuo et al., Song Shi, juan 63, "Five Phases II: Fire") — Major fires in Kaifeng and Lin'an, with casualties and buildings destroyed.
  4. 马泓波《略谈宋代的消防制度》,《光明日报》2010-02-09 (Ma Hongbo, "A Brief Discussion of Song Firefighting", Guangming Daily, 9 February 2010) — Secondary study; its figures must be checked against the original texts and are not relied on in the body.
  5.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维基文库本,异文对照)(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Wikisource edition, for textual comparison) — This edition reads 酒子 and 火叉 where SK1074 reads 洒子 and 火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