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开封的消防是按「步」量出来的。每条坊巷三百步许,设一所军巡铺屋,铺兵五人,夜里巡警;三百步按宋尺折算约四百七十米,这是推算值。再往高处看,是砖砌的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楼下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救火的家什就放在这里。这不是一次临时的应急,而是一套常设的编制;孟元老在开封陷落之后追忆旧京,把它原样记了下来。
一、五个人管三百步
军巡铺是军队的编制,不是街坊自救。一铺五人,职责写着「夜间巡警及领公事」——夜里有警就报,官面上的事也归他们受理。三百步是相邻两铺的间距,不是某段城墙的长度;宋一尺约三十一厘米,一步五尺,换算下来约四百七十米一铺。
望火楼在「高处」。「高处」具体多高、一共几座、分布在哪,书里都没有说。楼下官屋数间,屯兵百余人;这百余人是在每座楼下还是总数,原文句式看不出来,不能替它加「每座」二字。
二、报警是一套旗语
南宋的临安把这事做得更细。军巡铺近二百余步置一铺,兵卒三五人。铺子里不只管火,还管盗贼和街面纠纷:有人吵闹不法,投铺投诉,铺里经厢官发觉,解送州衙陈讼。
临安的办法是按「隅」划区:诸坊界置防隅官屋,屯驻军兵,另立望楼,朝夕轮差兵卒卓望。记下的隅有二十多处:东隅的望楼在柴垜桥都税務南,西隅在白龟池,府隅在府治侧左院牆边,城西隅在錢湖门外清化桥。
报警不是喊。有烟烻处,白天用旗子指方向,夜里换成灯:朝天门内三面,朝天门外两面,城外一面;夜里灯数如旗数分三等。一套信号,三个方位,全城望楼都读得懂。这不是嗓门,是编码。
临安铺距比开封短,不是记错了。两座城、两朝制度:开封三百步,临安二百余步。《梦粱录》同一条开头说临安「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巷陌壅塞」,房屋更密、巷子更窄,火险更高——铺距更短可能与这个有关。书里没有直接解释,属推测。两个数字不能合成一个「宋代标准」。
三、铺子里放什么
救火器具只有一份名目: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杈、大索、铁猫儿。原文不解释用法,后世通说和按形制的推测是:大桶小桶提水;麻搭是长杆上系散麻,蘸水扑打;火杈用来叉开燃烧的梁木;大索和铁猫儿(铁钩)用于拉倒房屋、拖开梁柱,断出防火带。这些属一般认为,不是宋代人的说明。
连用字都传得不稳:识典 SK1074 本作「洒子」「火杈」,维基文库本作「酒子」「火叉」。名字比器物更容易走样。
四、火起之后谁出动
开封的链条写在同一条里:每遇有遗火去处,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水扑灭。四路同时出动,等于把都城驻军直接编进了救火序列。原文接着说「不劳百姓」——这是孟元老的说法,说明制度设计不靠民力;但它不等于百姓从不参与救火,不同时期规定并不一致,不能读成「宋代禁止百姓救火」。
临安再加一层指挥:遇烟烻救扑,帅臣亲到地分,带府治内六队,将佐军兵及帐前四队亲兵队、搭材队(拆屋队)听号令合力扑灭;救完支给犒赏,不尽力者依军法治罪。火场边上同时站着军队、官府和问责。
五、代价,和账上没有的
为什么要养这支常备队,数字在《宋史·五行志》里。熙宁七年(1074)三司火,自巳时烧到戌时,焚屋千八百楹,案牍殆尽;元丰八年(1085)开宝寺火,当时礼部贡院借寺办公,点校试卷官翟曼、陈之方、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嘉定元年(1208)行都大火,延烧五万八千零九十七家,城内外绵延十餘里,死者五十九人,城中庐舍九毁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
但制度说明书到此为止。铺兵薪俸、口粮,两书都没有;编制总数、驻地清单,没有;训练、演习记录,没有;器材怎么维护更换,没有;火灾次数统计,宋代没有现代意义的统计,只能从《五行志》逐条数,而记载本身有选择性。
留下来的是一套几何:五个人,三百步,几面旗,几盏灯。这套几何怎么运转、花多少钱、那些夜里上塔的人后来怎样,账上没有。史书保住了机器,丢掉了人。
参考来源与延伸阅读
-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Fire Prevention") — Patrol posts, brick watchtowers, the firefighting equipment, the cavalry report and the four columns that turned out.
- 吴自牧《梦粱录》卷十「防虞巡警」(Wu Zimu, Meng Liang Lu, juan 10, "Fire Watch and Patrols") — Lin'an patrol posts, fire stations, the flag-and-lamp signal code, the list of fire districts and the chain of command.
- 脱脱等《宋史》卷六十三《五行二上·火》(Tuotuo et al., Song Shi, juan 63, "Five Phases II: Fire") — Major fires in Kaifeng and Lin'an, with casualties and buildings destroyed.
- 马泓波《略谈宋代的消防制度》,《光明日报》2010-02-09 (Ma Hongbo, "A Brief Discussion of Song Firefighting", Guangming Daily, 9 February 2010) — Secondary study; its figures must be checked against the original texts and are not relied on in the body.
-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维基文库本,异文对照)(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Wikisource edition, for textual comparison) — This edition reads 酒子 and 火叉 where SK1074 reads 洒子 and 火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