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喝得太多。妻子把酒倒掉、把酒器砸了,哭着劝他:「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他说:好,我自己禁不住,只好向鬼神祝誓;去备酒肉来。妻子照办。他跪下祝告:「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然后「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祭神的酒肉当场吃掉,人也就醉了。

这段誓词里有道算术题:一斛十斗,五斗只及一半,拿五斗去解一斛的酒病,本来就解不了。这不是口粮,是韵语里的玩笑——是一个人给自己编的数。同类数字还有「醉六十日」「贮酒数百斛」;一律照录,不当统计量,也不折今量。

一、一栏名叫「任诞」

记下这件事的书按门类编排:题头写着作者刘义庆、篇名「任诞」,前一篇「宠礼」,后一篇「简傲」。全篇第一条先交代这一栏收的是什么人:「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七个人、一片竹林、「肆意酣畅」——这是编者对这一栏的说明;这七人自己怎么称呼自己,页面上没有。

「任诞」是编者的标签:这两页里没有人自称任诞,书里用的词是「放达」「纵酒」「肆意酣畅」「恒纵酒放达」。篇名是一种判断,贴在抽屉上;隔壁那只叫「简傲」,是另一种判断,收的常是相近场面。读《世说》的一个门,读的是编者的归档法,而归档不中立。

二、刘伶,两次

这一条全文只有几句:「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后面跟一条注,只解释一个字:「毛公注曰:『酒病曰酲。』」注是注,不是故事的一部分;正文既没解释「酲」,也没解释「隗然」。

同一个人在同一篇里还有第二条:「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㡓衣,诸君何为入我㡓中?』」笑话的机关在一个「㡓」字——裤子。注给了同一句答话的另一稿:「吾以天地为宅舍,以屋宇为㡓衣……」一句话两版,一在正文一在注里;页面两稿都留,本篇不挑。 另一部书给他的是传,不是条目。传里先记形貌与行头:「身长六尺,容貌甚陋」;常坐鹿车、带一壶酒,让人扛着锹跟着,说「死便埋我」。誓酒一段也在,字句略异:「妇儿之言,慎不可听」「隗然复醉」。传的结尾却另是一种收法:「尝为建威参军……时辈皆以高第得调,伶独以无用罢。竟以寿终。」——对策、罢官、寿终,是史传的写法;《世说》留笑话,史传留结局。

三、毕卓:一句话,一件事

蟹螯只属于一句话:「毕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桮,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就这些:一句转述的愿望、一只蟹螯、一只杯、一个酒池。注里才给出事情:「太兴末,为吏部郎,尝饮酒废职……夜至其甕间取饮之。主者谓是盗,执而缚之,知为吏部也,释之。」夜里钻邻居家酒瓮偷酒,被当贼捆了,看清是吏部郎才放开。另一部书的传把这句愿望写得长些:「得酒满数百斛船,四时甘味置两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多了几百斛酒的船与两头吃食,池也成了船。同一个愿望,两个容器,并排放着。

四、阮籍在这门里的另外几条

阮籍也在这篇里;用的是另几条,不是他求官那件事。先是一张席面:「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噉不辍,神色自若。」这一条争的是丧礼,辩护词也是一条礼——有病可饮酒食肉;条目里没人说出「任诞」这个词。

另三件在传里。一是躲婚事:「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二是母丧:「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将葬时「食一蒸肫,饮二斗酒……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三是吊丧那一场:「裴楷往吊之,籍散发箕踞,醉而直视」,裴楷哭吊完就走,人问主不哭客何为哭,他答:「阮籍既方外之士,故不崇礼典;我俗中之士,故以轨仪自居。」「时人叹为两得。」《世说》也记同一场,多裴楷几句与「两得其中」按语;只剩一处分歧:正文「二斗」,注引邓粲《晋纪》「三斗」。他求步兵校尉、为三百斛酒那件事,另有一篇写。

五、两页给了什么、没给什么

  • 「任诞」是编者的类目:书按门编排,这一栏夹在「宠礼」与「简傲」之间;没有人自称任诞,栏名是对一类行为的判断。
  • 正文与注是两层。注里引《晋阳秋》《邓粲晋纪》《晋中兴书》《竹林七贤论》《名士传》《王隐晋书》《魏氏春秋》《干宝晋纪》《文士传》等;注与正文不同处两稿都报;「酒病曰酲」是毛公注,毕卓夜入酒瓮也只在注里。
  • 数目是修辞,不是量:一斛与五斗、六十日、二斗、数升、三百斛,一律照录,不折今量、不求总数,也不替一斛与五斗配平。
  • 两书记同一事:刘伶誓词、毕卓蟹螯、阮籍箕踞都两见,句子有异(妇人之言/妇儿之言、酒池/酒船、二斗/三斗),并列不裁断。
  • 嵇康只出现一次,在「竹林七贤」名单里;不给他单独一节。
  • 分线:阮籍求步兵校尉、三百斛酒那件事是另一篇;不写「魏晋风度」「名士放达」这类通论,也不做心理分析。

两页留下的不是时代画像,而是一组短句:一段其实是饮酒规矩的誓词,一问把屋子当裤子的反话,一只蟹螯和一只杯子,丧礼上的两斗酒。书把它们归到「任诞」一栏,注把异文归在下面。整份档案里唯一没人说过的,就是那个栏名。

延伸阅读:十二卷,一百一十八篇:一部针灸书怎么编出来 · 陶潜辞官的账:五斗米、公田种秫与一篇自述 · 阮籍:三百斛酒换一个校尉

参考来源与延伸阅读

  1. 《世说新语·任诞》(维基文库本,白文,注以括注形式随文,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Page header: 作者 劉義慶, section 任誕, previous 寵禮, next 簡傲 — the book is arranged by category. The entries used: 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暢,故世謂「竹林七賢」; 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肉……籍飲噉不輟,神色自若; 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隗然已醉矣; 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㡓衣,諸君何為入我㡓中?」; 步兵校尉缺,廚中有貯酒數百斛,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 (not used here — it belongs to the article on that request); 阮步兵喪母,裴令公往弔之。阮方醉,散髮坐床,箕踞不哭……時人嘆為兩得其中; 畢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桮,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The annotations in the page give 毛公注「酒病曰酲」, 鄧粲晉紀's second draft of Liu Ling's answer, 晉中興書's account of Bi Zhuo and the wine jars, 干寶晉紀 and 魏氏春秋 on Ruan Ji, and others.
  2. 《晋书》卷四十九〈阮籍传〉附刘伶、毕卓传(维基文库本,未与中华书局点校本复核) — The biography gives the same anecdotes with small variants. 劉伶: 身長六尺,容貌甚陋……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伶跪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兒之言,愼不可聽。」仍引酒禦肉,隗然復醉……嘗為建威參軍。泰始初對策,盛言無為之化。時輩皆以高第得調,伶獨以無用罷。竟以壽終。 畢卓: 卓少希放達……嘗飲酒廢職。比舍郎釀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間盜飲之,為掌酒者所縛,明旦視之,乃畢吏部也,遽釋其縛……卓嘗謂人曰:「得酒滿數百斛船,四時甘味置兩頭,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及過江,為温嶠平南長史,卒官。 阮籍: 文帝初欲為武帝求婚於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性至孝,母終,正與人圍棋,對者求止,籍留與決賭。既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吐血數升。及將葬,食一蒸肫,飲二斗酒……因又吐血數升,毀瘠骨立,殆致滅性。裴楷往弔之,籍散髮箕踞,醉而直視,楷弔唁畢便去……時人歎為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