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進門時手裡提著一隻雁。《禮記·昏義》寫這個動作:「壻執鴈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鴈」——雁提進來,作揖謙讓著上堂,拜兩拜,把雁放下。到了新房,兩個人「共牢而食,合卺而酳」:同吃一份牲,把一個匏瓜剖成兩半盛酒對飲——後世交杯酒的祖宗,大約就是這個動作。這是《禮記》給的腳本。可《禮記》成書遠在春秋之後,寫的是應當怎樣,不是當時怎樣。《左傳》才是記春秋事的書,裡面幾乎找不到這套程序;它記的是使者、陪嫁的女子,還有一兩樁辦壞了的婚事。
一、六禮,和這個順序在問什麼
《昏義》接著列名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初次通好、問女子之名、占卜得吉、送聘禮、定日子;每一項都要在宗廟裡設席,主人到門外拜迎。然後才是迎娶:父親給兒子斟一杯酒,命他去迎(「父親醮子而命之迎」)。前面五項加上親迎,就是後世常說的「六禮」。
把這串名目當程序看,有一處很顯眼:先提親,再問名。名字要問,是因為姓要緊——同姓不能娶,這是同一部書下一章的話——「問名」這一環,就是把這件事故定下來的地方。這是從儀式順序推出來的意思,文本並沒有明說;但一道把「問名字」排在別的問題之前的程序,心裡只在算計一件事。
二、門口站著媒人與財禮
按《禮記·曲禮上》的說法,合法婚姻的門口立著兩樣東西:媒人和財禮。「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沒有媒人,男女連名字都不該知道;「非受幣,不交不親」——沒有接受聘禮,不相交往、不算親近。兩句都沒給數額。這個沉默得尊重:禮書管的是有沒有走這道門,不管門裡遞了多少錢。
《左傳》裡有一次納幣的實錄,是魯國嫁女到宋國。成公八年(前五八三年)夏天:「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傳文跟一句「禮也」。這年春,宋國先派華元來聘,聘的就是共姬;夏天宋公再派公孫壽來送聘禮。到冬天,「衛人來媵」——衛國送陪嫁的女子來了;成公九年,「晉人來媵,禮也」。一樁婚事在《左傳》裡留下這麼多字,已經算詳細了。
細看這些字是什麼:一個季節、一個使者的名字、一句「禮也」。沒有聘禮的數目,沒有嫁妝的清單,沒有一場婚禮的排場。想知道春秋人辦一次婚事花多少錢,材料給不出;猜一個數字,就是替它編。
三、同姓不婚,以及它的縫
「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娶妻不娶同姓;買妾若不知道她姓什麼,就占卜。《曲禮》把這條規則說得很乾脆,理由卻沒說。後人給的理由——優生、宗法、政治聯姻的忌諱——都是解釋,不是原文。規則自己還留了縫:既然預設「買妾可能不知其姓」,它已經承認有一部分人管不到。
這條規矩執行到什麼程度,是另一件事。春秋的婚姻記錄並不完全貼著這條線走,《左傳》裡同姓之間的婚配還沒有絕跡。具體案例我這輪沒有核到可引的原文,所以只寫「規定與執行有距離」,不舉例子。
四、跟著走的女人們
還有隨嫁的人。魯國的共姬嫁到宋國,「衛人來媵」,《左傳》說「禮也」;第二年「晉人來媵」,也是「禮也」。規則只給了一句:「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諸侯嫁女,同姓的諸侯國送陪嫁女,異姓的不送。衛、晉都是姬姓,和魯同姓,所以送人來。來了幾個、什麼身分、有沒有問過她們,材料一個字沒有。
五、禮書沒有安排的那一場
禮書沒有安排的是「烝」這類事,《左傳·桓公十六年》(前六九四年)開頭一段:「初,衛宣公烝於夷姜,生急子」——衛宣公把父親屋裡的人收作自己的,生了急子。後來他給急子娶齊國女子,見其美,「公取之」,自己娶了,生下壽和朔。「夷姜縊」——夷姜上吊死了。一段話裡,國君先收了父親的女人,再奪了兒子的新娘,死了一個女人。「烝」是專指前一個動作的詞,《左傳》用它來定性:這是違禮。一家的醜事,被當成醜事記下來,不是一種風俗的證明。
三樣東西要分開放:雁和匏瓜屬於一部事後編成的禮書;使者和陪嫁名單屬於一部編年史;上吊屬於同一部編年史,但不屬於任何人的主張。至於平民怎麼結婚,這些材料一個字都沒有——沒有一場庶人的婚禮,沒有一個聘禮數目,沒有一句鄉里吃酒的記載。所以「春秋人怎麼結婚」這個題目,只能寫到貴族為止;能寫清楚的是這套機器:問名、送幣、媒人、日子,還有一隊跟在新娘後面的女人。
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 《礼记·昏义》(Liji, "The Meaning of Marriage") — The five stages of the betrothal, the groom's goose and the shared cup; a ritual handbook compiled after the period, so prescription rather than record.
- 《礼记·曲礼上》(Liji, "Summary of Ritual", Part One) — "No go-between, no names; no gift, no meeting"; the ban on marrying one's own surname, and the divination of a concubine's unknown surname.
- 《左传·成公八年、九年》(Zuo Zhuan, Duke Cheng, years 8–9) — Song's envoy presents the betrothal gifts for Gong Ji; Wei and then Jin send accompanying women, with the rule that only same-surname states do so.
- 《左传·桓公十六年》(Zuo Zhuan, Duke Huan, year 16) — Duke Xuan of Wei takes his father's woman (烝), then takes his son's bride; Yi Jiang hangs herse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