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金朝的交鈔長這樣:「外為闌,作花紋」,花紋框裡橫寫面額,左「某字料」,右「某字號」;框外篆書一行:「偽造交鈔者斬,告捕者賞錢三百貫。」再往下是「中都交鈔庫,准尚書戶部符……」——庫掐、攢司、庫副、副使、使各押字,寫明日期,一直押到尚書戶部的官。一張紙上的簽名排成一串,這一串就是它的信用。
銅不夠,所以用紙
據《金史·食貨志》,海陵王貞元二年(1154)遷都之後,戶部尚書蔡松年「復鈔引法,遂制交鈔,與錢並用」。面額兩套: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五等為大鈔,一百至七百五等為小鈔;與銅錢並行,並不取代它,而且「以七年為限,納舊易新」。書裡說得直白:這是學宋人張詠的四川交子法而把期限放長,「蓋亦以銅少,權制之法也」——銅不夠,只好權宜用紙。
改掉四個字,收鈔的路就斷了
大定二十九年(1189),有司上言請求廢掉界制:交鈔本等同現錢,商旅走遠路願以錢買鈔,「公私俱便」,唯一的疑慮是「釐革年限」;請削去七年之限,讓百姓常用,紙舊字暗了再到官庫兌換新鈔。朝廷同意了:「遂罷七年釐革之限,交鈔字昏方換。法自此始,而收斂無術,出多入少,民浸輕之。」
這四句是整篇的關鍵。有界制的時候,印出去的鈔每隔幾年必須回庫換新——這是一條回庫的路。廢界之後,只有「字昏」才換,於是鈔不再按期限回流;印得出去,收不回來,市面上的紙就一天比一天多,一天比一天輕。寫史的人自己下了診斷:收斂無術,出多入少。
印一張鈔,要收多少錢
政府一度靠印鈔收手續費,叫「工墨錢」。舊制「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大定二十三年(1183)改「不拘貫例,每張收八文」;承安二年(1197)宰臣請恢復舊制,皇帝定價「貫可令收十二文」;泰和五年(1205)「貫止收六文」,七年(1207)又定「每張止收二錢」——單位從「文」變「錢」,只能照錄,不能換算。
到後來,手續費成了笑話。貞祐三年(1215),河東宣撫使胥鼎說:十貫面額的鈔票民間很多,「以無所歸」,交易多用現錢,「鈔每貫僅直一錢,曾不及工墨之費」。同年,平章高琪的奏疏也說:「今千錢之券僅直數錢,隨造隨盡,工物日增。」這些話都出自官員奏議,不是市場統計,讀的時候得記住這一點。
用銀救鈔,然後是五次改名
承安二年(1197),因官兵俸給與邊戍軍需都用銀鈔相兼,而舊例「銀每鋌五十兩,其直百貫」,民間又把銀錠截開使用,朝廷遂「改鑄銀名『承安寶貨』,一兩至十兩分五等,每兩折錢二貫」,與錢鈔並用,想讓它充當鈔的本錢。三年後失敗:私鑄者「多雜以銅錫」,「浸不能行,京師閉肆」,承安五年(1200)罷廢。
接下來是一串改名,一次比一次快:從交鈔到寶券、通寶、寶泉、珍貨、寶會,前後共五次。貞祐三年(1215)「改交鈔名為『貞祐寶券』」,法沒變,只換名字。興定元年(1217)行「貞祐通寶」,「凡一貫當千貫」。元光元年(1222)造「興定寶泉」,「每貫當通寶四百貫,以二貫為銀一兩」;同年五月又改「每貫當通寶五十」,更「以綾印製『元光珍貨』」——連材料也換了。天興二年(1233)十月在蔡州印「天興寶會」,四等,「不數月國亡」。
最有衝擊力的是一組同單位的對照。興定五年(1221)宰臣奏:「初,通寶四貫為銀一兩,今八百餘貫矣。」同一個「貞祐通寶」,起初四貫兌銀一兩,此刻要八百多貫。這不是物價指數,只是官方兌價,但方向已經不用解釋。
鈔越輕,朝廷越不許人議論。泰和七年(1207):「民以貨幣屢變,往往怨嗟,聚語於市」,於是諭御史臺:「自今都市敢有相聚論鈔法難行者,許人捕告,賞錢三百貫。」元光二年(1223)限制用銀:銀一兩不得過寶泉三百貫,值銀三兩以下的貨物不許用銀,三兩以上按三分折算——一分用銀、二分用寶泉與珍寶;命令一下「市肆晝閉,商旅不行」,朝廷只好收回。這句話常被安到承安寶貨頭上,其實不是一回事。
這份材料是什麼,不是什麼
以上全部出自同一卷:《金史》卷四十八「食貨三·錢幣」。這書是元朝人修的,脫脫等領銜,1344 年成書,材料依據金朝實錄、國史與檔案,是「一手材料的編纂本」,不是金代原始帳冊。單靠一卷書講一個王朝的貨幣,這件事本身就得在文章裡說明。
它也給不出另一些東西:沒有印造數量,沒有庫存,沒有實物交鈔與鈔版;面額、兌價、工墨錢都是條文與奏議,不是市場均價;「鈔每貫僅直一錢」這類話是奏疏裡的形容,可以充當官員怎麼說的證據,卻不能當統計。
所以這段歷史的重心不在「紙幣失敗」,而在一處制度細節:國家拆掉了唯一能把紙收回庫裡的機制,然後一遍遍給問題換名字。那張鈔上原本寫著「於某處庫納錢換鈔,更許於某處庫納鈔換錢」——等到它不再有理由回庫,改名就成了唯一的辦法。
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 脫脫等《金史》卷四十八·食貨三·錢幣(Tuotuo et al., History of Jin, juan 48, "Food and Money III: Coins and Notes") — The core source for Jin paper money, compiled under the Yuan in 1344: the issue of jiaochao in 1154 with five large and five small denominations, the seven-year redemption cycle, its abolition in 1189 when notes were exchanged only once their writing had faded, the printed layout and the printing fee, and the later sequence of renamed notes down to 1233.
- 脫脫等《金史》卷四十八·食貨三·錢幣(承安寶貨條)(same juan, entry on the Chengan treasure silver) — Silver ingots of fifty liang stood at a hundred strings of cash; in 1197 silver was cast in five grades from one to ten liang at two strings a liang, and the issue was abandoned three years later after forgers alloyed it with copper and tin and the capital's shops clos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