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開封的消防是按「步」量出來的。每一條坊巷三百步左右,設一所軍巡鋪屋,鋪兵五人,夜裡巡警;三百步按宋尺折算約四百七十公尺,這是推算值。再往高處看,是磚砌的望火樓:樓上有人瞭望,樓下官屋數間,屯駐軍兵百餘人,救火的傢伙就放在這裡。這不是一次臨時的應急,而是一套常設的編制;孟元老在開封陷落之後追憶舊京,把它原樣記了下來。
一、五個人管三百步
軍巡鋪是軍隊的編制,不是街坊自救。一鋪五人,職責寫著「夜間巡警及領公事」——夜裡有警就報,官面上的事也歸他們受理。三百步是相鄰兩鋪的間距,不是某段城牆的長度;宋一尺約三十一公分,一步五尺,換算下來約四百七十公尺一鋪。
望火樓在「高處」。「高處」具體多高、一共幾座、分布在哪,書裡都沒有說。樓下官屋數間,屯兵百餘人;這百餘人是在每座樓下還是總數,原文句式看不出來,不能替它加「每座」二字。
二、報警是一套旗語
南宋的臨安把這件事做得更細。軍巡鋪近二百餘步置一鋪,兵卒三五人。鋪子裡不只管火,還管盜賊和街面糾紛:有人吵鬧不法,投鋪投訴,鋪裡經廂官發覺,解送州衙陳訟。
臨安的辦法是按「隅」劃區:諸坊界置防隅官屋,屯駐軍兵,另立望樓,朝夕輪差兵卒瞭望。記下來的隅有二十多處:東隅的望樓在柴垜橋都稅務南,西隅在白龜池,府隅在府治側左院牆邊,城西隅在錢湖門外清化橋。
報警不是喊。有煙烻處,白天用旗子指方向,夜裡換成燈:朝天門內三面,朝天門外兩面,城外一面;夜裡燈數如旗數分三等。一套信號,三個方位,全城望樓都讀得懂。這不是嗓門,是編碼。
臨安鋪距比開封短,不是記錯了。兩座城、兩朝制度:開封三百步,臨安二百餘步。《夢粱錄》同一條開頭說臨安「民居屋宇高森,接棟連檐,寸尺無空,巷陌壅塞」,房屋更密、巷子更窄,火險更高——鋪距更短可能與這個有關。書裡沒有直接解釋,屬推測。兩個數字不能合成一個「宋代標準」。
三、鋪子裡放什麼
救火器具只有一份名目: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鋸、梯子、火杈、大索、鐵貓兒。原文不解釋用法,後世通說和按形制的推測是:大桶小桶提水;麻搭是長桿上繫散麻,蘸水撲打;火杈用來叉開燃燒的樑木;大索和鐵貓兒(鐵鉤)用於拉倒房屋、拖開樑柱,斷出防火帶。這些屬一般認為,不是宋代人的說明。
連用字都傳得不穩:識典 SK1074 本作「洒子」「火杈」,維基文庫本作「酒子」「火叉」。名字比器物更容易走樣。
四、火起之後誰出動
開封的鏈條寫在同一條裡:每遇有遺火去處,馬軍奔報;軍廂主、馬步軍、殿前三衙、開封府各領軍汲水撲滅。四路同時出動,等於把都城駐軍直接編進了救火序列。原文接著說「不勞百姓」——這是孟元老的說法,說明制度設計不靠民力;但它不等於百姓從不參與救火,不同時期規定並不一致,不能讀成「宋代禁止百姓救火」。
臨安再加一層指揮:遇煙烻救撲,帥臣親到地分,帶府治內六隊,將佐軍兵及帳前四隊親兵隊、搭材隊(拆屋隊)聽號令合力撲滅;救完支給犒賞,不盡力者依軍法治罪。火場邊上同時站著軍隊、官府和問責。
五、代價,和帳上沒有的
為什麼要養這支常備隊,數字在《宋史·五行志》裡。熙寧七年(1074)三司火,自巳時燒到戌時,焚屋千八百楹,案牘殆盡;元豐八年(1085)開寶寺火,當時禮部貢院借寺辦公,點校試卷官翟曼、陳之方、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嘉定元年(1208)行都大火,延燒五萬八千零九十七家,城內外綿延十餘里,死者五十九人,城中廬舍九毀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
但制度說明書到此為止。鋪兵薪俸、口糧,兩書都沒有;編制總數、駐地清單,沒有;訓練、演習記錄,沒有;器材怎麼維護更換,沒有;火災次數統計,宋代沒有現代意義的統計,只能從《五行志》逐條數,而記載本身有選擇性。
留下來的是一套幾何:五個人,三百步,幾面旗,幾盞燈。這套幾何怎麼運轉、花多少錢、那些夜裡上塔的人後來怎樣,帳上沒有。史書保住了機器,丟掉了人。
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Fire Prevention") — Patrol posts, brick watchtowers, the firefighting equipment, the cavalry report and the four columns that turned out.
- 吴自牧《梦粱录》卷十「防虞巡警」(Wu Zimu, Meng Liang Lu, juan 10, "Fire Watch and Patrols") — Lin'an patrol posts, fire stations, the flag-and-lamp signal code, the list of fire districts and the chain of command.
- 脱脱等《宋史》卷六十三《五行二上·火》(Tuotuo et al., Song Shi, juan 63, "Five Phases II: Fire") — Major fires in Kaifeng and Lin'an, with casualties and buildings destroyed.
- 马泓波《略谈宋代的消防制度》,《光明日报》2010-02-09 (Ma Hongbo, "A Brief Discussion of Song Firefighting", Guangming Daily, 9 February 2010) — Secondary study; its figures must be checked against the original texts and are not relied on in the body.
-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维基文库本,异文对照)(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Wikisource edition, for textual comparison) — This edition reads 酒子 and 火叉 where SK1074 reads 洒子 and 火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