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開封的消防是按「步」量出來的。每一條坊巷三百步左右,設一所軍巡鋪屋,鋪兵五人,夜裡巡警;三百步按宋尺折算約四百七十公尺,這是推算值。再往高處看,是磚砌的望火樓:樓上有人瞭望,樓下官屋數間,屯駐軍兵百餘人,救火的傢伙就放在這裡。這不是一次臨時的應急,而是一套常設的編制;孟元老在開封陷落之後追憶舊京,把它原樣記了下來。

一、五個人管三百步

軍巡鋪是軍隊的編制,不是街坊自救。一鋪五人,職責寫著「夜間巡警及領公事」——夜裡有警就報,官面上的事也歸他們受理。三百步是相鄰兩鋪的間距,不是某段城牆的長度;宋一尺約三十一公分,一步五尺,換算下來約四百七十公尺一鋪。

望火樓在「高處」。「高處」具體多高、一共幾座、分布在哪,書裡都沒有說。樓下官屋數間,屯兵百餘人;這百餘人是在每座樓下還是總數,原文句式看不出來,不能替它加「每座」二字。

二、報警是一套旗語

南宋的臨安把這件事做得更細。軍巡鋪近二百餘步置一鋪,兵卒三五人。鋪子裡不只管火,還管盜賊和街面糾紛:有人吵鬧不法,投鋪投訴,鋪裡經廂官發覺,解送州衙陳訟。

臨安的辦法是按「隅」劃區:諸坊界置防隅官屋,屯駐軍兵,另立望樓,朝夕輪差兵卒瞭望。記下來的隅有二十多處:東隅的望樓在柴垜橋都稅務南,西隅在白龜池,府隅在府治側左院牆邊,城西隅在錢湖門外清化橋。

報警不是喊。有煙烻處,白天用旗子指方向,夜裡換成燈:朝天門內三面,朝天門外兩面,城外一面;夜裡燈數如旗數分三等。一套信號,三個方位,全城望樓都讀得懂。這不是嗓門,是編碼。

臨安鋪距比開封短,不是記錯了。兩座城、兩朝制度:開封三百步,臨安二百餘步。《夢粱錄》同一條開頭說臨安「民居屋宇高森,接棟連檐,寸尺無空,巷陌壅塞」,房屋更密、巷子更窄,火險更高——鋪距更短可能與這個有關。書裡沒有直接解釋,屬推測。兩個數字不能合成一個「宋代標準」。

三、鋪子裡放什麼

救火器具只有一份名目: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鋸、梯子、火杈、大索、鐵貓兒。原文不解釋用法,後世通說和按形制的推測是:大桶小桶提水;麻搭是長桿上繫散麻,蘸水撲打;火杈用來叉開燃燒的樑木;大索和鐵貓兒(鐵鉤)用於拉倒房屋、拖開樑柱,斷出防火帶。這些屬一般認為,不是宋代人的說明。

連用字都傳得不穩:識典 SK1074 本作「洒子」「火杈」,維基文庫本作「酒子」「火叉」。名字比器物更容易走樣。

四、火起之後誰出動

開封的鏈條寫在同一條裡:每遇有遺火去處,馬軍奔報;軍廂主、馬步軍、殿前三衙、開封府各領軍汲水撲滅。四路同時出動,等於把都城駐軍直接編進了救火序列。原文接著說「不勞百姓」——這是孟元老的說法,說明制度設計不靠民力;但它不等於百姓從不參與救火,不同時期規定並不一致,不能讀成「宋代禁止百姓救火」。

臨安再加一層指揮:遇煙烻救撲,帥臣親到地分,帶府治內六隊,將佐軍兵及帳前四隊親兵隊、搭材隊(拆屋隊)聽號令合力撲滅;救完支給犒賞,不盡力者依軍法治罪。火場邊上同時站著軍隊、官府和問責。

五、代價,和帳上沒有的

為什麼要養這支常備隊,數字在《宋史·五行志》裡。熙寧七年(1074)三司火,自巳時燒到戌時,焚屋千八百楹,案牘殆盡;元豐八年(1085)開寶寺火,當時禮部貢院借寺辦公,點校試卷官翟曼、陳之方、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嘉定元年(1208)行都大火,延燒五萬八千零九十七家,城內外綿延十餘里,死者五十九人,城中廬舍九毀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

但制度說明書到此為止。鋪兵薪俸、口糧,兩書都沒有;編制總數、駐地清單,沒有;訓練、演習記錄,沒有;器材怎麼維護更換,沒有;火災次數統計,宋代沒有現代意義的統計,只能從《五行志》逐條數,而記載本身有選擇性。

留下來的是一套幾何:五個人,三百步,幾面旗,幾盞燈。這套幾何怎麼運轉、花多少錢、那些夜裡上塔的人後來怎樣,帳上沒有。史書保住了機器,丟掉了人。

參考來源與延伸閱讀

  1.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Fire Prevention") — Patrol posts, brick watchtowers, the firefighting equipment, the cavalry report and the four columns that turned out.
  2. 吴自牧《梦粱录》卷十「防虞巡警」(Wu Zimu, Meng Liang Lu, juan 10, "Fire Watch and Patrols") — Lin'an patrol posts, fire stations, the flag-and-lamp signal code, the list of fire districts and the chain of command.
  3. 脱脱等《宋史》卷六十三《五行二上·火》(Tuotuo et al., Song Shi, juan 63, "Five Phases II: Fire") — Major fires in Kaifeng and Lin'an, with casualties and buildings destroyed.
  4. 马泓波《略谈宋代的消防制度》,《光明日报》2010-02-09 (Ma Hongbo, "A Brief Discussion of Song Firefighting", Guangming Daily, 9 February 2010) — Secondary study; its figures must be checked against the original texts and are not relied on in the body.
  5.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维基文库本,异文对照)(Meng Yuanlao, Dongjing Meng Hua Lu, juan 3, Wikisource edition, for textual comparison) — This edition reads 酒子 and 火叉 where SK1074 reads 洒子 and 火杈.